行街時看中了個Gucci包,可惜不是六折那批。比上圖的小一號,售$655。有人已經跑了過去要埋單,後來被我截住了!他說喜歡便買,當聖誕禮物嘛!我說不是喜歡就要買的,上次看中的那個也沒買,還不是依然活得很快樂嗎?況且家裡的包包真的多到不得了,再買也用不着,留待見到超爆勁喜歡的再買吧!我買0野,不單是要喜歡,還要有需要!
上網看到下面這個更靚(更貴),成為我另一個藏於心底的collection。
心裡長期有個wish list也好,永遠有未達成的目標/願望,才會有動力賺錢!辛苦賺來的錢不適當運用的話,只會是賺錢給銀行洗。自己「享受」到的,只不過是月結單上的一堆數字!簡單來說,究竟是戶口裡有幾千蚊開心點,還是兩個人花幾千蚊去一個旅行開心點呢?
題外話:在People's看清Hello Kitty首飾的實物,白色面那款是跟花園街crossover的嗎?實在比花園街更花園街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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